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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18-04-24 16:05:00
馬術的項目特征
殘奧會馬術比賽只有盛裝舞步項目,包括個人賽和團體賽,按級別進行。比賽時,馬和騎手要在規(guī)定的場地內完成一系列規(guī)定和自選動作。根據騎手完成動作的姿勢、風度、難度、騎坐安穩(wěn)程度,馬的步伐和行進中的姿態(tài)等技巧和藝術水平進行評分,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在正式的比賽中,盛裝舞步的選手在兩個小項的比賽中進行競爭。
個人錦標賽:選手完成由國際殘疾人馬術聯(lián)合會(INTERNATIONAL PARALYMPIC EQUESTRIAN COMMITTEE,簡稱IPEC)規(guī)定的動作。
自選動作比賽:騎手自行設計動作風格,稱為基本設計。這個設計要和IPEC規(guī)定的動作融為一體。
團體賽:馬術比賽包括的團體賽,團隊由來自相同國家或地區(qū)的3或4名騎手組成。這些運動員中至少要有一人是I級或II級騎手。還有一種可選擇的比賽,稱為雙人配樂自選動作比賽,在這個項目中,一對騎手以自選動作的方式共同參加比賽
殘奧會馬術參賽資格
北京2008年殘疾人奧運會
項目 (11)
混合 (11)
冠軍賽
個人 – Ia 級
個人 –Ib 級
個人 –II 級
個人 – III 級
個人 – IV 級
團體 – 公開
自由式
個人 – Ia 級
個人 – Ib 級
個人 – II 級
個人 – III 級
個人 – IV 級
參賽運動員總數:78名
參賽名額分配
參賽名額將分配給各成員協(xié)會,不直接分配給運動員(隊)本人。按殘疾人馬術協(xié)會個人排名(la級和lb級)分配的運動員參賽名額,將會分配給成員協(xié)會,但只能由制定的la級和lb級運動員使用。持外卡參賽運動員的參賽名額將直接分配給運動員本人,不分配給成員協(xié)會。
各成員協(xié)會最多參賽名額
各成員協(xié)會在同一級別比賽項目中最多能獲得三名參賽名額,參賽運動員總數最多為5名。(請參閱殘疾人馬術協(xié)會運動員排名分配方法,Ia級和Ib級分配方法)
參賽運動員資格
參賽運動員必須在2006年1月日到2008年1月30日之間,在殘疾人馬術協(xié)會資格賽的個人或者團體比賽項目中獲得至少60%積分。殘疾人馬術協(xié)會保留在2006年12月31日之前隊資格賽賽場進行調整的權利。對于外卡的參賽資格,馬術協(xié)會(FEI)和國際殘奧會委員會將會從候選人進行考慮,不參考資格賽成績。
各成員協(xié)會最多參賽名額
各成員協(xié)會最多能有三名運動員參加同一級別的個人比賽項目;各成員協(xié)會最多能有一支運動隊參加團體比賽。該運動隊由最少三名最多四名運動員組成,其中至少有一名Ia級 、Ib級或II級運動員。
運動員參賽名額分配方法
2007殘疾人馬術協(xié)會世界錦標賽成績分配方法
排名前三的運動隊將會各獲得5名參賽資格。
15名
殘疾人馬術協(xié)會團體排名分配方法
排名第一的運動隊,將會獲得5名參賽名額
排名第二到第六名的運動隊將會獲得4名參賽名額。
5名
20名
方法
參賽資格
總數:78名
殘疾人馬術協(xié)會個人排名分配方法
只有在007殘疾人馬術協(xié)會世界錦標賽成績分配方法和殘疾人馬術協(xié)會團體排名分配方法沒有獲得參賽名額的成員協(xié)會才參加由本方法決定的名額分配。
殘疾人馬術協(xié)會個人排名是殘疾人馬術協(xié)會根據運動員在殘疾人馬術協(xié)會資格賽中獲得的個人成績進行的排名。
地區(qū)分配
對于各運動級別,以下地區(qū)排名最高的運動員將會獲得一名參賽名額:非洲,美洲,亞洲,歐洲,大洋洲。若該地區(qū)沒有運動員獲得排名,則該級別排名第二名的運動員將會獲得參賽資格。
Ia級和Ib級分配:
Ia級排名最高的三位運動員,如果沒有同過前面的方法獲得參賽名額將會獲得一名參賽名額。
Ib級排名最高的三位運動員,如果沒有同過前面的方法獲得參賽名額將會獲得一名參賽名額。
Ib級如果任何級別排名的前三名運動員已經獲得參賽資格,多余的參賽名額將會分配給余下排名最高的運動員,直到六名參賽名額分配完成。
25 名
3 名
3 名
東道主參賽名額分配
東道主將會獲得四名參賽資格。
4 名
外卡名額分配
國際殘奧會委員和殘疾人馬術協(xié)會將會共同決定向三名運動員發(fā)放外卡參加北京2008 殘疾人奧運會。需要申請該參賽名額的會員協(xié)會需要想殘疾人馬術協(xié)會提交正式的書面申請。
3 名
總數:78 名
資格審查時間表
2006年9月1-3日——泛太平洋地區(qū)冠軍賽(資格賽)溫哥華 加拿大
2006年9月28日-10月1日——資格賽 比利時
2007年7月16–22日——殘疾人馬術協(xié)會世界錦標賽 英國
2008年3月21日前——殘疾人馬術協(xié)會向以書面形式向各成員協(xié)會公布其獲得的參賽名額
殘疾人馬術協(xié)會向以書面形式向各成員協(xié)會公布其獲得的外卡參賽名額
2008年4月4日——各成員協(xié)會以書面形式向殘疾人馬術協(xié)會確認其獲得參賽名額的使用情況。
各成員協(xié)會以書面形式向殘疾人馬術協(xié)會確認其獲得外卡參賽名額的使用情況。
2008 年 4 月 25 日前——殘疾人馬術協(xié)會向以書面形式向各成員協(xié)會公布其獲得的再次分配參賽名額的
2008 5 月 2 日——北京 20008 殘奧會組委會獲得運動員參賽確認函截止日。
2008 7 月 7 日——北京 20008 殘奧會組委會獲得運動員報名函截止日。
運動員參賽資格確認時間、流程
2008年4月4日前,各成員協(xié)會以書面形式(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向殘疾人馬術協(xié)會確認其所獲得參賽名額的使用情況,沒有確認的成員協(xié)會視為放棄其獲得的參賽名額,殘疾人馬術協(xié)會將會對其獲得的參賽名額進行再分配。
2008 年 4 月 4 日前,相關成員協(xié)會以書面形式(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向殘疾人馬術協(xié)會確認其所獲得外卡參賽名額的使用情況,沒有確認的成員協(xié)會視為放棄其獲得的參賽名額,殘疾人馬術協(xié)會將會對其獲得的外卡參賽名額進行再分配。
2008 年 4 月 25 日,殘疾人馬術協(xié)會以書面形式向成員協(xié)會公布未使用參賽名額的分配結果。
2008 年 4 月 26 日,殘疾人馬術協(xié)會正式公布各成員協(xié)會獲得的最終參賽名額。任何沒有完全使用該名額的成員協(xié)會將會受到國際殘奧會委員會處罰。
未使用參賽名額的再分配
未使用 2007 殘疾人馬術協(xié)會世界錦標賽成績分配名額的再分配方法
任何在 2007 殘疾人馬術協(xié)會世界錦標賽成績分配方法中獲得的參賽名額,成員協(xié)會如果沒有確認使用,殘疾人馬術協(xié)會會將其分配給其他成員協(xié)會。
殘疾人馬術協(xié)會團體排名分配名額中未使用名額的再分配方法
殘疾人馬術協(xié)會團體排名分配名額中未使用名額將會被 殘疾人馬術協(xié)會分配給沒有從該方法獲得參賽排名最高的運動隊。
殘疾人馬術協(xié)會個人排名分配名額中未使用名額的再分配方法
殘疾人馬術協(xié)會個人排名分配名額中未使用名額將會被 殘疾人馬術協(xié)會分配給沒有從該方法獲得參賽排名最高的運動員。
東道主參賽未使用名額的再分配
東道主任何沒有使用的參賽名額將會由 殘疾人馬術協(xié)會 以外卡方式分配給其他運動員
殘奧會馬術競賽規(guī)則要點
馬術競賽規(guī)則要點
評分:所有的動作及從一個動作到另一個動作的變換都編列在裁判表里。
每項動作可評0~10分,最低0分,最高10分。
評分標準如下:
10分——優(yōu)秀
9分——良好
8分——好
7分——較好
6分——滿意
5分——及格
4分——不足
3分——較差
2分——差
1分——很差
0分——未執(zhí)行
“未執(zhí)行”的意思是對所要求的動作,實際上沒有做。比賽的名次以得分高低排列。
綜合評定
在選手結束表演之后評出。
(1)步法
(2)沖動感(奮進氣勢)
(3)順從
(4)騎手的姿勢和騎坐,扶助和正確性及效果。
每項綜合評分,可判給0~10分。
盛裝舞步騎手
裁判員給騎手打分的原則是騎手的每一個動作是否做得自然、不費力氣。騎手的腰部和髖部應該保持平衡,上體自然、放松且直立。雙手放低接近,但相互不接觸也不觸及馬。大腿和小腿連貫且向下伸直。拇指向上,而手臂和關節(jié)靠近身體。騎手用施壓和接觸的方法控制馬。
盛裝舞步馬匹
評判馬時,馬的態(tài)度非常重要。馬應該表現出高興和警覺,耳朵向上直立或略向后,頭部穩(wěn)定,尾部輕擺。馬匹必須愿意聽從騎手的指揮,并且時刻處于銜鐵的控制之下,頭部直立,頸部彎曲。
自選動作比賽
騎手選擇比賽中所用的音樂要和馬的步調一致,并起到增強節(jié)奏的作用。比賽應該清晰地展示騎手與馬之間的協(xié)調一致,以及所有動作與過渡的節(jié)奏和融洽。
團體賽
團隊的組成中至少有1名Ⅰ級或3~4名Ⅱ級的運動員組成。最終得分基于團體賽和個人錦標賽科目的最好的3個成績。如果一個團隊由4名騎手組成,最終分數中會刪除最低的得分。
視覺障礙運動員
視覺障礙的III級和IV級騎手可以使用二者擇一的方法來選擇他們在競技場上的朝向。
比賽允許他們選擇賽場四周的“呼叫者”,這些呼叫者在騎手經過一個字母時,喊出這個字母。
參賽運動員的分級
騎手按照其行為能力分為4個等級。
I級騎手比IV級騎手的殘疾度更高。騎手騎馬的技巧和能力不是級別中考慮的因素,IPEC對每個級別都提出了一套盛裝舞步的科目。I級II級選手只需要騎馬走(ride walk 漫步),或者走與快步動作(trot movement);III級和IV級選手表演的動作都包括漫步和斜橫步。在重要的比賽中,分級員觀察選手的訓練和比賽,根據他們的觀察并綜合其他數據來決定一個選手是否需要被重新分級。
分級的指導原則如下:
I級:主要是無法保持軀干平衡的輪椅使用者和/或所有四肢功能損傷或無法保持軀干平衡但有好的上肢功能。其中Ia級只完成漫步,Ib級完成漫步和快步。
II級:主要是輪椅使用者或那些軀干有嚴重運動損傷,具有輕微上肢功能者,或有嚴重程度的單側損害者。完成漫步和快步。
III級:可以沒有支撐能走動的中等程度單側損害者或四肢中等程度的損害者,或嚴重的上肢損害者。為了行走較長的距離或由于缺乏行走的持久力,需要使用輪椅的運動員以及雙眼完全喪失視力的運動員。完成漫步、快步和跑步。
IV級:單肢或雙肢損傷或者有一定程度的視覺障礙者。完成漫步、快步和伸長跑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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