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歲晚,“被欠薪”“被賴賬”等問題讓很多人焦心。1月20日,市第一法院通報了2020年審理的拖欠農民工勞動報酬執(zhí)行案總體案情及典型案例。
2020年10月,中山盾系服飾有限公司的經營者梁某富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經審理查明,梁某富在經營公司期間拖欠胡先生等80名工人2015年4月至8月的工資共計284087元。梁某富轉移資金并以逃匿方法拒不支付,2020年6月在東莞市落網。近日,法院結合案情,對他判刑1年3個月,處罰金1萬元。
張某升是三鄉(xiāng)鎮(zhèn)經營中山市科和塑膠五金模具有限公司經營者。2018年4月至6月,張某升拖欠工人工資合計751753元,后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勞動報酬。2019年11月20日,張某升在惠州市落網,其親屬籌款50萬元按比例發(fā)放了工人工資并取得了112名工人的諒解。近日,法院結合案情,對張某升判刑半年,處罰金5000元。
胡某洪是中山市鴻毅制衣有限公司經營者,2015年始,胡某洪拖欠102名工人3個月工資共計1235476元。同年8月28日,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責令胡某洪支付上述工人工資,但胡某洪逾期仍不支付,并更改聯(lián)系方式逃匿。
期間,胡某洪明知資不抵債,無實際履行能力的情形下,騙取當事人繼續(xù)簽訂、履行合同,并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后開具多張空頭支票,更改聯(lián)系方式逃匿,共騙取多名被害人貨款共計3145238.97元。近日,法院兩罪并罰,對胡某洪判刑6年半,處罰金11萬元。
據(jù)統(tǒng)計,2020年,該院共受理涉拖欠農民工勞動報酬執(zhí)行案件1547件、執(zhí)結案件數(shù)1261件、執(zhí)行到位金額2555.47萬元,涉及農民工人數(shù)3493人。此外,該院還對涉民生案件的特困群體開展司法救助21件38人、總救助金額84.12萬元。
市第一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法院將綜合施策,努力保障農民工按時足額拿到工資,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對惡意欠薪構成犯罪的,堅決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