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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18-04-24 16:03:53
1、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冰刀鞋的產品分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標志、包裝、運輸及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速滑冰刀鞋、花樣冰刀鞋和冰球冰刀鞋。
2、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191包裝儲運圖示標志(GB/T191-2000,egvISO780:1997)
GB/T228金屬材料室溫拉伸試驗方法(GB/T228-2002,egvISO6892:1998)
GB/T230.1金屬洛氏硬度試驗第1部分:試驗方法(A,B,C,D,E,F(xiàn),G,H,K,N,T標尺
(GB/T230.1-2004,ISO6508-1:1999,MOD)
GB/T2828.1-2003計數(shù)抽樣檢驗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質量限(AQI,)檢索的逐批檢驗抽
計劃(ISO2859-1:1999,IDT)
GB/T2829-2002周期檢驗計數(shù)抽樣程序及表(適用于對過程穩(wěn)定性的檢驗)
GB/T3293中國鞋號及鞋植系列
GB/T3293.1鞋號(GB/T3293.1一1998,idtISO9407:1991)
GB/T3903.3鞋類通用檢驗方法剝離強度試驗方法
QB/T3826輕工產品金屬鍍層和化學處理層的耐腐蝕試驗方法中性鹽霧試驗(NSS)法
(QB/T3826-1999,neqISO3768:1976)
QB/T3832輕工產品金屬鍍層腐蝕試驗結果的評價(QB/T3832-1999,neqISO1462:1973)
3、產品分類:
按用途分速滑冰刀鞋、花樣冰刀鞋、冰球冰刀鞋。
按技術指標分競技類冰刀鞋、普級類冰刀鞋。
4、要求:
4.1鞋號、型號按GB/T3293,GB/T3293.1執(zhí)行。
4.2外觀
4.2.1同雙鞋應端正、對稱、平整、潔凈,標志齊全清晰,各部位無缺陷。
4.2.2織物面同一部位色澤一致;縫線整齊、順直,針碼均勻;無跳線、斷線、開線及縫線越軌。
4.2.3革面同一部位色澤、厚度、花紋一致,無裂面割傷,無明顯起皺。
4.2.4塑面(包括全塑、半塑、合成材料面)相同部位色澤一致,無劃傷、凹凸、損傷。
4.2.5刀體無銹斑、崩刃、卷刃?;颖逗蠖诵螤畈荒艹霈F(xiàn)銳角。
4.2.6金屬刀托表面平整光滑,不應有缺口、裂紋、銹蝕;塑托無裂紋、凹陷和明顯的接痕。
4.2.7鞋底內襯鋪墊均勻,鞋墊、鞋底不應有鼓包
4.3鞋與冰刀結合牢固,緊固件無松動。
4.4尺寸
4.4.1金屬刀托厚度應符合表1規(guī)定
表1單位為毫米
4.4.2冰鞋尺寸差應符合表2規(guī)定。
表2單位為毫米
4.5刀刃硬度
刀刃硬度應符合表3規(guī)定。
4.6刀刃厚度
刀刃在距滑行面高度10mm范圍內厚度應符合表4規(guī)定。
表4單位為毫米
4.7刀刃側面直線度
刀刃側面直線度應符合表5規(guī)定。
4.8普級類花樣冰刀鞋刀齒前傾角不小于100。時允許最下一齒接觸冰面,競技類冰刀不大于100。如圖1。
4.9花樣冰刀鞋、冰球冰刀鞋鞋腰高度應高于內躁25mm,后幫內側應緊貼腳躁。
4.10冰刀裝配位置,刀前板前端距鞋底前端距離:普級類花樣冰刀和冰球刀鞋簇11mm,高級速滑冰刀鞋、花樣冰刀鞋、冰球冰刀鞋簇5mm。
4.11低溫沖擊
花樣冰刀鞋、冰球冰刀鞋沖擊試驗后,各部件均不得出現(xiàn)斷裂現(xiàn)象。
4.12全塑、半塑、合成材料冰刀鞋高溫試驗后無變形、變色、龜裂等現(xiàn)象。
4.13冰刀性能應符合表6規(guī)定。
4.14冰鞋剝離強度不小于90N/cm
5.1外觀目測、手感檢驗。
5.2尺寸用精度不低于。.02mm通用量具檢驗。
5.3角度用萬能角度尺測量。
5.4緊固抗拉力試驗按GB/T228進行。
5.5焊接抗拉力試驗按GB/T228進行。
5.6粗糙度用粗糙度樣塊比對。
5.7硬度試驗方法按GB/T230.1進行,距離刀刃邊緣5mm處測量。
5.8直線度用平板、塞尺測量。
5.9抗壓變形試驗:在萬能材料試驗機上進行,首先預加載荷400N,調準百分表,加載速度不大于50mm/min,加載至2000N,保持1min,然后卸載至預載荷狀態(tài),讀取百分表讀數(shù)。應符合4.13的要求。
6、檢驗規(guī)則
6.1檢驗分類
產品檢驗分為出廠檢驗和型式檢驗。
6.2出廠檢驗
6.2.1產品需經制造廠產品質量檢驗部門檢驗合格后方可出廠
6.2.2同一規(guī)格、同一班次生產的產品為一批。
6.2.3出廠檢驗項目為本標準4.1一4.13要求的項目。出廠檢驗采用隨機抽樣方法,按GB/T2828.1-2003-般檢驗水平I的一次正常抽樣方案,接收質量限(AQL)為10判定。
6.3型式檢驗
6.3.1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
a)新產品定型鑒定時:
b)停產一年恢復生產時;
c)原材料、生產工藝有重大變化,可能影響產品性能時;
d)正常生產時,每年進行一次:
e)質量主管部門監(jiān)督抽查時
6.3.2型式檢驗在出廠檢驗合格的產品中抽取。
6.3.3型式檢驗項目為標準要求條款的全部項目。型式檢驗按GB/T2829-2002判別水平I的一次正常抽樣方案,外觀、尺寸不合格質量水平(RQL)為100,其他項目不合格質量水平(RQL)為50判定。
7、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7.1標志
7.1.1每一雙鞋上應有下列標志:
a)鞋號;
b)商標;
c)檢驗合格章。
7.1.2內包裝應有下列標志:
a)產品名稱;
b)顏色、鞋號、材質;
c)執(zhí)行標準編號;
d)制造廠廠名、廠址、商標、郵政編碼、電話;
7.1.3外包裝應有下列標志:
a)制造廠廠名、廠址、商標、郵政編碼、電話、執(zhí)行標準編號;
b)產品名稱、鞋號;
c)顏色、數(shù)量;
d)箱號、貨號、毛重、凈重、體積、裝箱日期;
e)儲運符號標志應符合GB/T191要求。
7.2包裝
包裝應對產品起到防護作用。包裝內應有檢驗合格證、檢驗員印章、安全使用維護說明書等。
7.3運輸
運輸怕壓、防雨。按公路、鐵路、航空、海運規(guī)定執(zhí)行。
7.4貯存
應通風干燥,防潮,防雨,防有害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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