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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21-09-19 12:21:45
《佛山市義務教育民辦學校2021年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公開征求意見稿)》自公開征求公眾意見以來,受到廣大家長的高度關注。通過市政府網(wǎng)站留言、電子郵件、信件等共收到1097條意見建議。
近日,佛山市教育局對公開征求意見進行了梳理、反饋及說明,意見包括義務教育民辦學校招生方式和招生范圍、招生對象、招生方式、直升招生、單列直招等。一起來看看有沒有你關心的問題!
一、招生方式:
1.部分意見反對搖號,認為應該按照成績錄取學生。
2.部分意見建議給予民辦學校10%的自主招生比例。
3.部分意見建議當年新設立學校不參加搖號。
4.部分意見建議當年新設立學校與其它學校同一時間搖號。
教育局反饋:不采納。
采納情況和理由
免試就近入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確立的基本入學制度。所有公辦民辦學校都要嚴格遵守并全面落實義務教育免試入學規(guī)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要求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jù),不得以面試、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
《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嚴禁學校通過舉辦相關培訓班或與社會機構合作提前選拔或特殊培養(yǎng)學生,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夏(冬)令營、研學活動、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jù)或參考,不得以面試、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根據(jù)上述兩份上級文件的規(guī)定,無論是現(xiàn)有民辦學校還是新設立民辦學校,只要報名人數(shù)超過招生計劃的,都應當實行電腦隨機搖號錄取。
對于搖號錄取時間,如果新設立學校在統(tǒng)一報名時已取得辦學許可證,就與其它學校同步填報志愿、同時搖號。如果新設立學校在統(tǒng)一報名時尚未取得辦學許可證,但在8月15日(含)前取得了辦學許可證,就參加征集志愿錄取。8月15日(含)前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的,當年不得招生。
二、招生范圍:
1.部分意見認為應增加區(qū)外招生計劃或不分區(qū)內區(qū)外招生。
2.部分意見認為應首先面向本區(qū)招生,在本區(qū)不能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才能面向區(qū)外招生。
3.部分意見認為華英學校應增加面向禪城區(qū)的招生比例。
教育局反饋:不采納。
采納情況和理由
《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原 則上主要面向學校所在縣(市、區(qū))招生。佛山市結合民辦學校歷史生源結構特點、五區(qū)同城地理空間界線模糊、民辦學校多布局不同區(qū)交界區(qū)域、市民跨區(qū)生活工作就近入學需求等實際,綜合分析了去年的政策執(zhí)行情況,確定了義務教育民辦學校主要面向所在區(qū)招生,各區(qū)轄學校在保障住宿條件的前提下,經市、區(qū)教育局批準,可預設不超過普通招生計劃10%(含)的計劃數(shù)面向區(qū)外招生。
經批準,學校也可只面向所在鎮(zhèn)街招生。市直學校預設不少于普通招生計劃50%(含)的計劃數(shù)面向所在區(qū)招生。上述辦法符合省教育廳有關義務教育民辦學校招生范圍的規(guī)定。
三、直升:
1.部分意見要求直升不設初中招生計劃的50%比例限制;部分意見要求應保證民辦初中除直升外,有一定招生計劃面向校外招生。
2.部分意見建議銜接政策中的“2021年3月31日前已具有該校學籍的其他年級在讀學生”時間點修改為政策正式發(fā)布之日起或發(fā)布幾個月后。
3.部分意見要求取消直升。
4.部分意見建議直升不要求本校小學六年完整學籍。
5.部分意見要求嚴格執(zhí)行六年完整學籍直升政策,不設置過渡銜接政策。
教育局反饋:部分采納。
采納情況和理由
根據(jù)《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意見》精神,辦學層次包括小學和初中的一貫制民辦學校,招收本校小學畢業(yè)生可以通過直接錄取,也可以通過電腦隨機搖號的方式進行錄取。為落實中央和省的政策,營造良好的基礎教育生態(tài),考慮一貫制學校小學初中貫通培養(yǎng)的實際,同時避免學校通過轉學進行掐尖招生,在參考上級文件和公辦學校小學直升初中政策的基礎上,確定了“對一貫制學校中自愿選擇小學初中貫通培養(yǎng),且具有本校小學學段連續(xù)六年完整學籍的應屆畢業(yè)生,按直升招生計劃首先進行直升錄取或搖號錄取。”
同時,本著新政策不溯及以往的原則,設置了銜接過渡政策。2021年3月31日(不含)以后轉學,不具備本校六年完整學籍的學生,雖不能參加本校直升,但可以參加本校的公開搖號錄取。
為滿足不同群體入讀民辦初中的需求,《實施方案》對直升比例進行了優(yōu)化調整,要求各區(qū)教育局結合本區(qū)公民辦學位結構、供求情況和學校實際等,按照“一校一策”原則,合理設置一貫制學校初中校內直升招生比例,滿足不同群體報讀民辦初中的需求。
四、直招:
1.部分意見要求小學幼兒園對口直招政策延續(xù)至2024年。
2.部分意見要求擴大政策性優(yōu)待對象直招范圍。
教育局反饋:不采納。
采納情況和理由
幼兒園不屬于義務教育階段,是基本公共服務的重要組成部分,堅持公益普惠原則,主要服務300米范圍內居民就近入園。在佛山市2020年義務教育民辦學校招生政策解讀中,已明確小學幼兒園對口直招是過渡政策。目前的過渡政策已包含了2020年入讀小班的兒童。政策性優(yōu)待對象直招范圍是根據(jù)上級和市政府有關教育優(yōu)待政策規(guī)定確定的,不應隨意進行增減。
五、其他:
1.部分意見要求不設志愿順序,各學校平行進行錄取。部分意見要求每個學生只能搖中一所學校。
2.部分意見要求補錄也要在平臺公開計劃、公開報名。/n3.建議考慮兄弟姐妹入讀同一所學校的問題。
教育局反饋:部分采納。
采納情況和理由
普通招生志愿設置順序是在去年招生流程基礎上的優(yōu)化,有利于學生、家長提前明確入讀意愿,減少后期誤操作的可能性,保護學生、家長權益。學生仍同時參加全部所報志愿學校的錄取,錄取機會和平行志愿是一樣的。
《實施方案》已明確各區(qū)教育局需在招生平臺公布尚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名單,各學校在招生平臺進行補錄。《實施方案》已明確學校補錄時,應當優(yōu)先照顧兄弟姐妹入讀同一所學校、優(yōu)先照顧錄取公辦學校無法滿足學位的所在區(qū)隨遷子女和居住在學校服務半徑范圍內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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