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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20-11-10 12:06:36
計算機設備維修和保養(yǎng)服務定點采購合同
合同名稱:東莞市第一市區(qū)人民檢察院計算機設備維修和保養(yǎng)服務定點采購合同 | 合同編號:440000-202011-148072-0029 |
甲 方:東莞市第一市區(qū)人民檢察院 | 乙 方:廣東網安科技有限公司 |
合同金額:¥300,000.00 | 金額大寫:叁拾萬元整 |
為保護甲乙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廣東省定點采購相關規(guī)定,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 總則
1.本合同甲乙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并各自履行應負的全部責任。
2.乙方保證全部按照合同條款的規(guī)定在本合同書規(guī)定的義務期間,向甲方履行設備維護項目服務。
3.甲方保證按照合同條款規(guī)定的時間和方式付給乙方到期應付的費用。
二、 合同標的
按服務期限承包:
1.服務報價
設備類型 數量(臺) 報價(元/月) 服務期限(月) 合計(元)
臺式計算機 580 25000 11 275,000.00
特殊服務要求及配件費用(元):
含工作網維護和保養(yǎng),合同服務期限實際包含2020年10月。
25,000.00
合同金額(元):
300,000.00
2.服務內容
臺式計算機:技術支持、巡檢服務、軟件服務、硬件維修、故障排查、搬遷服務等; 其他服務要求:除設備保養(yǎng)和維護、人員駐場服務外,甲方在涉及相關場所弱電維護和保養(yǎng)的,乙方應當積極協(xié)助制定相應的方案和措施。
3.服務標準
(1)現(xiàn)場服務響應時效:接障后駐點技術支持人員需在10分鐘內響應服務要求,詳細記錄故障現(xiàn)象(時效定義:接到服務需求后工作人員到達故障現(xiàn)場的時間);非駐點技術人員:周一至周五8:00~18:00期間為2小時內到達現(xiàn)場,其余時間為12小時內到達現(xiàn)場。
(2)非硬件故障:2小時內解決并完成服務需求;需要更換配件的服務單,在備件到貨后12小時內完成服務需求。
三、 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后,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全部費用。服務內容包括甲方辦公樓及附屬設施區(qū)域內全部計算機設備和網絡保養(yǎng)、維護費用,2名駐場人員費用等。
四、 服務時間及服務地點
服務時間:2020年11月07日--2021年10月07日
服務地點:廣東東莞市南城區(qū)宏圖路60號
五、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對乙方提供的維護項目工作進行監(jiān)督。
2.對本合同標的維護項目報告進行審核確認。
3.根據市場需求和客戶需求對服務內容、標準、費用進行調整;
4.要求乙方提供服務過程數據和評價信息至電子化采購執(zhí)行平臺統(tǒng)一收集管理。
(二)甲方的義務
1.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合作。
2.協(xié)調解決項目開展中出現(xiàn)的問題。
3.在更改服務內容、標準、費用前提前通知供應商,達成雙方共識。
六、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要求甲方為本合同標的維護項目工作的開展提供必要的資料和便利。
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合同款項。
(二)乙方的義務
1.在履行本合同書規(guī)定的義務期間,按甲方的指示進行信息化建設維護項目。 2.建立本項目專用的運維管理信息系統(tǒng)和專業(yè)化服務小組(含技術人員、客服人員若干人),其中駐場的技術人員為2人,駐場天數為5個工作日/周, 詳細實際維護人員名單及聯(lián)系方式見附件。 3.確保駐本項目的技術人員和項目負責人必須固定,如有人員變更,須經甲方同意變更。 4、乙方需在2020年11月27日前完成甲方的設備資產普查及標簽張貼,并完成運維管理信息系統(tǒng)的部署。 5.乙方的運維管理信息系統(tǒng)需向甲方提供查詢帳號;項目結束后,乙方須將運維管理信息系統(tǒng)(系統(tǒng)及數據)移交甲方。 6.配合甲方進行維護業(yè)務知識培訓。 7.通過信息化建設提供真實有效的服務過程數據和評價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斷提升自身服務質量。 8.不得將本合同委托的事項轉委托第三方。
七、 驗收
乙方在提交齊全的維護過程文件及自檢報告后的15個工作日內,甲方應組織質量驗收,服務質量驗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簽發(fā)《質量驗收報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時向乙方提出質量異議和投訴;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維護過程文件及自檢報告后15個工作日內未組織驗收則視為自動驗收通過。驗收標準由甲乙雙方根據乙方中標投標文件的有關部分進行友好協(xié)商確定。
八、 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支付服務費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償付欠款總額千分之五的滯納金,累計滯納金總額不超過欠款總額的百分之五。
2.乙方所提供的服務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服務進行改進,規(guī)定時間內改進結果無法得到甲方滿意時,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務費總值百分之五的違約金。
3.乙方逾期提供服務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償付逾期提供服務部分費用總額千分之五的滯納金,累計滯納金總額不超過逾期提供的服務部分費用總額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務超過十天,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九、 爭議處理
因本合同引起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協(xié)商或調解不能解決爭議,則按相關法律法規(guī)處理。
十、 其它
1.合同履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xié)商,作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甲方執(zhí)2份,乙方執(zhí)2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甲方代表(簽章): | 乙方代表(簽章): |
地址:廣東省東莞市南城區(qū)宏圖路60號 | 地址:廣東省東莞市南城街道黃金路1號6棟4單元1001室 |
電話:0769-28638126 | 電話:0769-22343300 |
開戶銀行:東莞銀行運河中信支行 | |
賬號:530000915066666 |
合同簽訂日期:2020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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